沈先生那边发了个消息,没有发送成功。
旁边有个红色的感叹号提醒:对方已经不是你的好友。
看着满楼梯的鲜花,头上有两个小人在打架。
一个说:“去他渣男的破花,老娘不要了!”
另一个说:“七夕刚好坐地起价,买一送一卖给路人,还能挽回点经济损失。”
最后,我一边流着泪,一边一盆盆地往屋里搬。
突然失去所有力气,跌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我想起沈先生第一次送我玫瑰的场景。
当时我们在一起三个月,过第一个七夕的时候,他比我大两级,当时正准备考研,就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学习上。
我,一个如花似玉嫩到掐出水的大一新生,本该是浪到飞起策马奔腾的时候,却因为学霸男友沈先生,天天苦逼地跟着他到图书馆学习。
就这样,我脱离了我活泼可爱、清新脱俗的学渣圈子被迫成为了一名学霸。
唉,实属无奈!
作为一个体贴的女朋友,我自然知道他这个七夕是没时间陪我的。
但沈先生有我这样不平凡的女友,也注定有个不平凡的七夕。
我换了新裙子、戴上假卷发、踩着高跟鞋、喷上香水……
甚至,连美瞳颜色都换了。
这般精心地打扮只为了沈先生。
沈先生,您的伴读女郎已兑换情人节限定新皮肤,请注意多多查看哦!
我到图书馆的时候,感觉到一丝诡异。
竟!然!没!人!
在他常坐的座位上等了一会儿,还是不见沈先生。
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图书馆,满头问号。
电话打过去,沈先生的手机铃声在我身后响起。
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身后,手里捧着一束花,是我最爱的戴安娜玫瑰。
很显然,我一回头他也吓了一跳,伸出一根食指,好奇地戳了戳我鼻尖,“请问你是我女朋友吗?看着有点像。”
我夺过玫瑰,一秒变娇嗔:“我不是你女朋友,你要不要跟我勾搭一下啊?”
“好啊,就这一天吗?”
“明年七夕我还会跑出来耶!”
“哎呦,美人儿,你这是在逼孤王犯错误啊!”
那天,他学习效率极高,一上午就把一天的学习量完成了。
之后,他一天都沉浸在“和化了妆的女朋友偷情”的幻觉里。
哼,不和我约会?
不存在的。
我用力甩甩头,从回忆拉回现实。
花实在太多,我真搬不动了。我一个人坐在楼梯口,哭到头晕眼花。
一个大妈上楼时路过这一层,看到我这副惨状,心疼地问:“小姑娘,花多少钱啊?我多买几盆,你可别哭了。”
我看着她,沉默了三秒,哭得更厉害了。
大妈露出嫌弃的表情,掏出皱巴巴的五元纸币扔在地上,捂着耳朵离开了。
我盯着这五块钱,愣愣地出神。
想起第一次在沈先生面前哭,是他毕业的时候。
他拿到了心仪已久的Offer,要去隔壁城市的一家公司工作。
我送他去车站,拦腰死死地抱着他。
他摸着我的头,安慰我:“乖啊,记得每晚跟我语音,陪我打游戏,不然我会想死你的。”
我重重点头。
他捧起我的脸,用指腹轻轻拭去我的泪,掏了掏兜,拿出一张五元纸币给我。
直到他上了车,我才觉得不对劲。
我把那折好的五块钱展开,上面沈先生的字迹很是清秀。
“沈某今日签下卖身契,为期一百年。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死人,就算埋进坟堆里,也是你的尸首。若有违此誓,那我的工资就永远只有五块钱!”
我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被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妈呀,这誓也太毒了,绝对是真爱没错了。
美好的校园恋突然变成异地恋,我颇为心酸,但我们从未有任何一分钟是失联的。
我想他的时候,会避开工作时间给他发消息,他每次都会秒回。
每晚七点,我们会准时打开语音,他带着我打游戏。
当然,我白天会偷偷地练技术,绝不在晚上拖他后腿。
不打游戏的时候,我们会在同一时间打开视频,看同一部电影而后一起吐槽。
最幸福的是,每个周六我都会早早起床,化美美的妆,在校门口等他。
某天,室友嘲笑我:“昨晚,我梦见校门口的校名碑跟我说,‘我都快变成望夫石了’。”
我笑:“你再多一句嘴,我就让它变成你的墓碑。”
室友捂着胸口,“哎呦呦,重色轻友的人真可怕。”
还记得那时,我们这一对普遍不被看好。
这主要源于沈先生大一、大二时声名狼藉——他谈了很多女友(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各型各款都凑齐了。
结局都是相似的——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然而,妹子们要在痛哭流涕数月后才能得以解脱。
所有人都告诉我分手如何挽回男友,我们不合适。
沈先生并没有跟我解释什么,只是对我更好了。
他的好,瓦解了所有人的偏见,也瓦解了我所有的怀疑。
本想着毕业之后去沈先生的城市,我们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可我毕业时,他却劝我不要去他的城市。
“以你的水平,去那家公司太亏了。”沈先生冷静道。
“可是那里有你啊!”我崩溃,无法想象要去一个离他那么远的地方。
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他狠狠地把我揉进怀里,我以为他终于接受了。
可是,他却在我耳边说:“你刚毕业,起点不能太低,不能因为跟我恋爱而没有原则。我可以等你,大不了一年之后你再跳槽到我们这边更好的公司,好不好?”
可我满脑子里都是他那句“不能因为跟我恋爱而没有原则”。
我想如果爱里一定要有一个人牺牲,那就是我吧!
可我受不了的是,这个男人在跟我热恋,却理智得让我无法接受。
尽管我知道,他说的是对的。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联系他,他也没有再联系我。
我孤身一人远赴他乡,在陌生的城市里努力地工作,孤独地生活。
三百多个日夜,我一想起他就会心痛。
我也想找个新人代替旧人,但我始终没法爱上任何人。
一年之后,我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就辞职了。
我买了去沈先生城市的车票,哪怕机会渺茫,也想知道他的心里还有没有我。
我去敲他家的门,敲了整整一小时,没有人开。
一年来,我无数次想打通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却始终没有勇气。
而此刻,号码拨通,电话很快被接起。
“你在哪里?”他问我。
“我在你家门口。”我们异口同声。
我笑了,他也笑了。
沈先生喊房东帮我开了门,自己连夜赶火车回来了。
从那时起,我们就再也没有分开过。
过往到这里,也彻底完结了。
我强行地关上回忆阀门,不愿再打开。
三个小时后,我把所有的花都搬进了屋里。
我实在太累了,沉沉地昏睡过去。
梦里,我再次看到期待已久的场景——在满是玫瑰的背景之下,他单膝跪地,深情地望着我。
画面突然变得灰白,玫瑰褪色,沈先生消失不见。
我醒来,枕边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泪水还是冷汗。
天已经完全黑了,我被一阵食物的香味诱惑,顿时有点难过。
我都失恋了,本应是一个没有胃口吃东西的弱女子……可隔壁居然还做了这么好吃的东西来诱惑我!
去他奶奶个球的失恋吧!生平最骄傲的事,莫过于再难过的时刻也不会减少食欲。
我钻出被窝,推开房间的门,一张熟悉的大脸出现在我面前。
“你醒啦!”沈先生差点与我撞上,收回刚要推门的手,“饿不饿?我给你做了吃的,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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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脸懵逼,这是什么操作?仙人跳?
明明都说了分手,还来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