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结婚离婚已经是男女双方可以自由选择的权利,而当夫妻双方感情不合,需要通过离婚诉讼方式来处理时,就会涉及到诉讼费用的问题。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诉讼代理费怎么收取?接下来由开通会员显示链接详细为您介绍!
离婚诉讼代理费怎么收取
一、离婚诉讼代理费怎么收取
离婚诉讼代理费通常指的是律师费,离婚案件请的律师收费并不是固定,每个人不同收费的标准就不同,案件的性质的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一般情况下,一个离婚案件大概是3000元左右,财产分割的,则按照相关的比例收取费用,一般十万以下的,按照百分之五来收取,如果再五十万以下的,则按照百分之四来收取,如果一百万以下的(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则按照百分之三,在一千万以下的,按照百分之二来收取。
二、离婚诉讼中原告必须开庭吗
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离婚诉讼代理费,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的权利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诉讼离婚应在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正常情况下的离婚诉讼,多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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