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已然成为全民热议的话题。
一方面,吃瓜群众们纷纷反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认为这项制度限制了离婚自由。要知道,离婚自由是新中国成立后,付出了很多生命的代价才换来的自由。
另一方面,专家们纷纷表示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绝对不是限制离婚自由,而是为了减少轻率离婚,草率离婚。
孰是孰非?
我觉得现在再来讨论这个问题,意义已经不大了。
离婚冷静期制度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想删是不可能了,我们应该期盼着早日设置结婚冷静期,以及建立同居制度。
让愿意结婚的人去结婚,让不愿意结婚的人去同居,求同存异多好。
不过以上内容,并不是本文的重点,本文的重点是【如何绕开离婚冷静期,实现快速离婚的目的?】。
一、2021年1月1日前后,协议离婚程序的变化
2021年1月1日之前,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离婚是一件相对容易的事情,当天申请,当天领证。2017年4月1日之前,民政局还收9块钱的工本费,2017年4月1日之后,领证免费,简直不要太便民惠民。
2021年1月1日之后,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离婚是一件时间相对漫长且结果相对不可预期的事情。当天申请,当天不能领证,无人例外,强制性规定。
具体流程为:男女双方共同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天申请,当天不能领证,需要等30天,这就是离婚冷静期制度。
最快什么时候可以领证?
第31天!
男方双方共同再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所以说,相较于之前的协议离婚程序,新的协议离婚程序时间相对漫长。
更通俗地说,结婚请一天假,离婚至少请两天假,上不封顶。
如果你觉得这件事到此为止就结束了,那我只能告诉你,做人不能太天真。
因为,离婚冷静期制度背后,还有两个不可控的因素影响离婚的进程。
第一,双方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进程归零。
第二,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任何一方不去,离婚进程归零。
这对于着急离婚一方是极其不友好的,30天的离婚冷静期已经够长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还有30天的离婚抉择期。
这么长的时间,期间可能就会出现变故,总不能天天哄着对方吧?谁还不是宝宝啊?都准备离婚了,凭什么还要低声下气?
难道就凭你会无理取闹,会耍无赖嘛?
所以说,相较于之前的协议离婚程序,新的协议离婚程序结果相对不可预期。
二、绕开离婚冷静期的关键在于诉前调解制度
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看,离婚冷静期制度是架设在协议离婚制度之上的。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至少从目前立法的层面上说,诉讼离婚制度中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虽然事实上,有部分地方法院的操作指引中也引入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这是例外,不是一般)。
既然诉讼离婚制度中没有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不是说比协议离婚更高效?
当然不是。
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时,审限是3个月,意思是法官必须在3个月内审结案子。但事实上,如果法官能够在3个月内处理完案子,那都算得上业界良心,办案小能手了。
很多案子久拖不决,堆积成山。
一时半会,肯定消化不掉那么多案子,毕竟法院人手十分有限,一个法官带了N个书记员,团队化运作都来不及写判决书。
最近,法院都开始研究如何让机器人写判决书了,就是因为案子多人手不足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至此,一项新的制度应运而生,肩负着历史使命而来。
那就是诉前调解制度。
诉前调解的意思是,案子离婚诉讼的时间,法院先收下,并且安排专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时间一个月左右。既然是一个月左右,那说明可左可右,至于左右的幅度,这是玄学,不是法学。
如果调解成功,那最好,案结事了。
如果调解失败,那正式立案,并且安排法官审理,此时才会开始计算审限。
这个制度的好处在于,如果法院案子积压得多了,那调解时间相应延长,能拖就拖,拖不了想办法也要拖!如果法院案子消化得差不多了(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那调解时间相应缩短,赶紧进入诉讼程序中来审理。
对法院来说,这项制度当然是利大于弊。
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这项制度的弊端非常明显,明明法律规定3个月审结案子,万万没想到,3个月都过去了,还音信全无,这样的例子很多。
是不是说这项制度百害而无一利?
当然也不是。
这项制度的好处在于,如果双方私下对争议达成了一致意见时,是可以通过法院快速出具民事调解书的。
举个例子:我们团队代理了一起离婚案子,男方户口在广东,女方户口在东北,两人都在杭州上班。双方对离婚均没有异议,唯一的异议在于男方不想跟女方去东北的民政局协议离婚,女方不想跟男方去广东的民政局协议离婚,这时怎么办?
一方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法院安排专职调解员调解之后,再由法官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双方离婚。
这个过程最快能有多快?
我们的最快记录是,周五立案,周一调解结案。
离婚调解书=离婚证
其实,对于无争议的离婚案件来说,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办法,主要体现在时间上相对较快,结果相对可以预期。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如果一方突然变卦怎么办?
试想一个问题,如果协议离婚失败会怎么办?
你一定会回答,去法院诉讼离婚。
那现在案子已经在法院了,一方变卦就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吧。能调就调,调不了就判。
不过话说回来,诉前调解制度只不过是在时间上和结果上更优,不代表全方面碾压协议离婚制度。
因为费用上,协议离婚永远免费,诉前调解虽然也是免费,但不论调解成功出具民事调解书,还是调解失败转入正式诉讼程序,都需要补齐诉讼费。
这一点真的比不了。
只能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