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庭应当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和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时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诉讼的本质仍是结婚纠纷的内容之一(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所以,法院管辖原则一直是被告就上诉原则。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庭是哪些?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时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以前的婚姻关系形成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扰,特别是涉及到结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结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妇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结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一直要适用《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其实要适用通常管辖原则上诉就被告原则。
二、解决婚前财产纠纷的方式
1、约定优先原则。契约自由是财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建立夫妻财产制应进一步彰显的精神。约定财产制正是这一精神的具体彰显。在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这也是诉讼法上当事人处分原则的重要彰显。法官只有在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问题上出现争议时,才须要依法居中裁判。但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是自愿、善意、合法的,没有规避法律、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利益。否则,该约定属于无效。
2、平均分割原则。在我国,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力和义务,在分割时,夫妻应当平均分割财产,即一人一半。这也是婚姻法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彰显。
3、照顾无过失方原则。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婚姻过错也应当与夫妇财产的分割相联系。在结婚案件中,追究当事人的过失,并将其作为一种分割夫妇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通过多分或少分夫妇财产的形式对有过失的当事人进行惩罚,对无过错的当事人给与补偿。
4、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原则。在社会上,相对于成年女人而言,妇女、儿童、老人处于弱者地位,因此社会有必要指出其权益的维护,顺应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时代时尚。
三、婚后财产纠纷控告根据
处理这种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妇共同财产,或伪造债权试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妇共同财产或伪造债权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另一方发觉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度分割夫妇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给以制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