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同意卖房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剖析:

一、离婚房屋一方不同意卖怎样处理

如果是夫妇共同财产,且产权证上有夫妇双方的名子,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夫妇共同财产,从而对达到变卖房产的目的。因为假如双方都不同意对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方案,由法官住处的情况下,基本都是根据拍卖的形式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妇共同财产中的房子价值及归属未能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子所有权而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允许。

2、一方主张房子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子做出评估,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该给以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子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子,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仍未取得所有权或则仍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子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裁定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裁定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子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应该怎样分割结婚财产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合同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孙辈和男方权益的原则裁定。

2、夫或妻在家庭农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给以保护。

3、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孙辈、照料奶奶、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恳求补偿,另一方应该给以补偿。

4、离婚时,原为夫妇共同生活所负的债权(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合同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

5、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与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合同;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

文章参考:《离婚房屋一方不同意卖如何办》一、离婚房屋一方不同意卖怎样处理假如是夫妇共同财产,且产权证上有夫妇双方的名子,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夫妇共同财产,从而对达到变卖房产的目的。因为假如双方都不同意对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方案,由法官住处的情况下,基本都是根据拍卖的形式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妇共同财产中的房子价值及归属未能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子所有权而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允许。2、一方主张房子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子做出评估,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该给以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子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子,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仍未取得所有权或则仍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子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裁定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裁定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子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离婚诉讼 一方不同意,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应该怎样分割结婚财产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合同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孙辈和男方权益的原则裁定。2、夫或妻在家庭农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给以保护。3、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孙辈、照料奶奶、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恳求补偿,另一方应该给以补偿。4、离婚时,原为夫妇共同生活所负的债权,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合同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5、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以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合同;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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