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现代社会中非常普遍的事情。离婚有两种不同的法律方法,一种是通过协议离婚,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离婚。让我们让Law Express的编辑为您带来离婚诉讼代理人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一下。
一、谁是离婚诉讼的律师?
1、根据法律,委托人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分为两种: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
2、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只能执行一般诉讼行为,即程序性诉讼,所有对委托人的实体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行为都必须委托该人进行特别授权。
3、在离婚案件中,不能特别授权代理人单独出庭,只要当事方可以出庭并表达其意图,当事方就应出庭。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案)第62条如果离婚案件中有代理诉讼案,除非我无法表达自己的意图,否则我仍将出庭。如果确实由于特殊情况而无法出庭,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离婚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要求离婚诉讼的各方收取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先支付离婚诉讼代理人,败诉方承担。
原告起诉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此案时,还将通知原告预先支付诉讼费用。最终,人民法院将根据“原告预付款,败诉方应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诉讼双方,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的,由原告撤销诉讼。法院只会退还诉讼费的50%。
每个离婚案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如果财产总和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则不另外支付;超过200,000元的部分将按0.5%的比例支付。
家庭财产案件中收取的费用是根据双方有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的。货值不超过1000元,每箱50元,1000元至50,000元的价格为目标的4%×4%+ 10万元至100,000元的10元,为目标的3% ×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按2%征收,即目标×2%+ 1510元; 200,000元(人民币5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按1.5征收,即目标×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按1%征收,即目标×1%+ 5010元;超过一万元的,按0.5元征收,即目标×0.5%+ 10010元。
三、离婚诉讼的法定截止日期
根据《中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离婚诉讼的法定时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男性提出离婚的时限和例外《婚姻法》第34条规定,男性不得在女性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该条也有例外规定离婚诉讼代理人,即如果该妇女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该男子的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上述条件:“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人的离婚请求”,通常意味着该女人有严重过失,严重损害了夫妻之间的关系。恩夫妻。女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婚,导致怀孕,分娩的conc等情况,男人在情感上无法理解,或者女人犯了家庭暴力,并且男人觉得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行使要求取消强迫婚姻的权利的期限。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强迫婚姻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要求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受到非法限制的人身自由一方请求解除婚姻的,该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规定的“一年”不适用于中止,中止或扩大时效法规。
非过失一方要求赔偿婚姻损失的期限《婚姻法》第46条规定,如果离婚是由重婚,配偶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引起的对于会员,非过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作为当事人的无辜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起;在以无辜一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将不予赔偿。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单独提出赔偿要求;在以无辜一方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中,被告一开始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调解失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离婚后一年内分别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因情感上的不和和分居而准予离婚的期限。如果夫妻因感情上的不和而分居了两年,而人民法院的调解无效,那是准予离婚的法律条件之一。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再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期限规定,当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或者破坏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时,为分割对方财产而试图挪用另一方财产的债务,涉及上述行为的当事方可以分为或不分为二;离婚后,如果对方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分割。
重新起诉的时限是有限的。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离婚案件中不得进行离婚和调解。如果没有新情况或新原因,原告应在六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公认;如果被告提起诉讼,则没有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