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诉讼代理词

一、原、被告婚后缺少了解,草率成亲离婚诉讼被告代理词,婚后未完善起夫妇爱情,被告又常常无端猜忌,难以共同生活,现早已分居,属于爱情早已断裂的情形,依法应判决离婚。

原告婚后发觉与被告并不合适,且上诉母亲反对双方离婚,原告在被告逼迫诱使之下无奈与被告登记离婚,由于婚后双方缺少相互了解,原告在婚前发觉被告好逸恶劳,吸烟、酗酒的陋习尚且未改,反而变本加厉,加上被告还有更严重的赌场陋习,且双方性格不合,被告常常无事生非,根本难以进行沟通、交流。如果上诉婚后了解到这种,是完全不可能和被告离婚的。有哪一个人希望自己常常生活在不顺心、痛苦的阴影下呢?这充分说明,原告婚后对被告是欠缺了解的,结婚十分轻率。加之被告婚前的种种令人无法忍受的陋习,导致双方原本基础就太薄弱的一点爱情早已被彻底破坏掉,原告难以继续与这样的人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结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妇爱情确已断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前欠缺了解,草率成亲,婚后未完善起夫妇爱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妇爱情早已断裂,一方坚决要求结婚,经调处无效,可以裁定再婚。鉴于本案原、被告双方的爱情基础太差,现上诉坚决要求结婚(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法院应裁定原、被告结婚。涉外结婚案件代理词的格式,如上行为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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