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纠纷的案由如何认定
离婚是指夫妇双方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结婚,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结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结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处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结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结婚案件,应当进行调处;如爱情确已断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结婚。
有下述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结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强奸、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场、吸毒等陋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造成夫妇爱情断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联,另一方提出结婚诉讼的,应准予结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扶养的孙辈,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时限的长短,由双方合同;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十九条结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合同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孙辈和男方权益的原则裁定。
夫或妻在家庭农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给以保护。
二、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样写就如何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孙辈赡养、共同财产及债权处理要写明晰;协议不容许对结婚附加时限条件,使结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妇为了逃避债权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遭到妨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早日结婚或图市心,而舍弃自己在、子女赡养等问题上的权力,以免将来懊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毁约,无非两个诱因。一是感情上的诱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出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互相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结婚很轻率。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登记。不办离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一种诱因是因结婚合同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务债权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庭控告。
三、诉讼离婚需注意什么问题
一般结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一)夫妻爱情是否确已断裂;
1、实施家庭暴力或强奸、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3、有赌场、吸毒等陋习屡教不改的。
4、因爱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联,另一方提出结婚诉讼的。
(二)离婚后孙辈由哪方赡养、抚养费怎么支付;
1、孩子由谁扶养:从有利于孙辈身心健康,保障孙辈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亲双方的扶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小孩原则上随父母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儿子(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可征求儿子的意见。
2、子女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列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孙辈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升,但通常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初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列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升或增加上述比列。一般支付至女儿十八周岁止。
(三)家庭财产怎么分割。
双方合同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孙辈和男方权益的原则裁定。
1、彩礼的退还:双方未申领离婚登记手续的;双方代办离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给以退还。
2、房产分割:此处主要讨论商品房的具体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订购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后财产离婚诉讼的案由,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前婚前一方家长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视为妈妈对该孙辈的单独赠予,另外一方再婚时不得要求分割;
(3)贷款订购的房子,原则上买房协议是哪一方的名子就属于哪一方,对于婚前共同还款的部份可以要求给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