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王某和李某均是二婚。婚后双方即时常为家庭琐事而争执,自2011年底即开始分居。王某因此曾于2014年控告结婚,但被法官驳回。半年多之后,王某再度提起结婚诉讼,请求法庭解除二人婚姻关系,并对夫妇共同财产给以分割。王某同时陈述此前由于犯罪被法官改判罚款,遂向案外人江某欠款(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遂恳求法官认定该欠款属共同欠款,由双方共同承当。
鼓楼法院观点:
关于江某的欠款112000元,系江某代上诉还清中信银行的信用卡债务92000元及收取上诉犯信用卡诈骗罪而被处的罚款20000元,该欠款形成于双方分居多年后,且非因夫妇共同生活所负,故应认定为上诉个人债权,原告诉请被告共同还清该笔欠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蔡思斌律师解读:
夫妻双方若一方涉嫌违规犯罪的,另一方能够借此要求结婚?为犯罪方支付的律师费等是否可要求犯罪方退还?因其犯罪被判罚款而欠款的,该欠款属个人债权还是夫妇共同债权?可见,夫妻一方犯罪的,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亦是好多。
本案情况即属上述第三个问题所述情况,因犯罪等行为所付债权其实应属其个人债权,就此问题,本案已做出解答。
那么对于前两个问题,答案又是怎样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结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妇爱情确已断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一方被依法改判常年判刑,或其违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妇爱情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结婚的一方犯罪 离婚诉讼,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处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结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结婚案件,应当进行调处;如爱情确已断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结婚。有下述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结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强奸、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场、吸毒等陋习屡教不改的;(四)因爱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造成夫妇爱情断裂的情形。
故,如一方被宣告失联,另一方提出结婚诉讼的,应准予结婚。夫妻一方有赌场、吸毒等陋习屡教不改,甚至构成犯罪,另一方因而提起结婚诉讼的,应认定原、被告夫妇爱情早已彻底断裂,准予结婚。
而对于一方因涉嫌犯罪,另一方因此委托律师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取保候审保证金等,在婚姻期间早已支付的,此后,另一方在结婚诉讼中要求犯罪一方给以退还的,法院将不予支持。因该律师代理费、取保候审保证金等系于婚内用夫妇共同财产支付。在结婚诉讼中则不再对此给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