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当中存在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至于选择何种程序,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承当,案件简单就采取简易程序,否则反之。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澳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结婚时的普通程序是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还能帮助你们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离婚时的普通程序是哪些
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适用的程序。因与非常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第一审程序是全部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可分为四个阶段:
(1)起诉和受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包括上诉胜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的结合。
(2)审理前的打算。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以后、审理之前应作的打算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恳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出席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
(3)开庭审理。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席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刑事权力义务关系,进行调处或裁定。
开庭审理又可分为:
①准备阶段。由法院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够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
②法庭调查。即在法院上审查各类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
③法庭辩论。
④调解或裁定。法庭在审理和辩论的基础上可进行调处,达成协议,审理即告终结;调解未达成合同的,依次裁定。
(4)宣判。人民法院宣告裁定,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公审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到判决书;定期公审的,宣判后立刻发给判决书。
二、离婚诉讼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递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递交被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断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递交法医鉴别,提出证人。
2、如涉及涉毒、赌博行为的,应递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递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别人同居的,应递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扶养孙辈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递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递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孙辈的,应递交孙辈本人愿追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的母亲常年照料、协助扶养孙辈的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递交房产证或买房协议、交款收据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建行存款并申请法庭调查的,应递交建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庭调查的,应递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证明有汽车的,应递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递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务债权的,除递交供词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旁证。
5、证明夫妇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递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恳求金额的,应递交诉讼恳求金额的估算清单。
三、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
(一)仔细审读递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结婚诉讼,立案时,应该递交法庭的材料有:
(1)起诉状;
(2)结婚证书;
(3)身份证;
(4)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实双方现今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庭会使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十分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实递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该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便捷法庭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上诉满腔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啰哩啰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略写明爱情不和的缘由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离婚诉讼 简易程序,纪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适得其反。
(一)关于结案前后时间段的掌握。 有些法官周日到周三每晚都可以结案,有些法官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下午)是不结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四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结案。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寻问结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入民庭、或那个法院,而后及时与法院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
(二)关于附送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通常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建行存款情况、股票账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庭调查,或申请法庭调查。但倘若对方一晓得上诉诉至法庭,很可能还会立刻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上诉直接在诉状中附送申请法庭调查取证申请书,并标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到帐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保全,以求主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获知,一般情况下结婚诉讼采取的都是简易程序,但也有普通程序的,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适用的程序。以上便是找澳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结婚时的普通程序是哪些的相关知识,若你们有哪些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惑的可以咨询找澳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