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见一桩结婚案件的咨询。被告男方拒绝签收法庭传票,躲避法官工作人员,拒听上诉电话。对于结婚问题一直没有一个明晰的表态。而作为上诉希望尽快了结官司,但面对男方的极不配合,法院表示要么公告送达,要么建议上诉胜诉,6个月后再度胜诉。原告咨询两个问题:一、撤诉是否有风险 二、第二次控告能够顺利判距。笔者的答复是:一、撤诉存在一定风险 二、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经法庭依法提审无故不出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原告结婚心态坚决,可以裁定结婚。但在实务中,被告假如递交书面答辩意见或明晰表示不同意结婚(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那么法官也有可能不判距。今天的话题重点来谈一下胜诉的问题。
在结婚诉讼中,撤诉分为两类,一类是上诉申请抗诉,一类是视为胜诉。视为胜诉主要是指上诉未缴纳诉讼费、原告未出庭。这一类不在我们明天讨论之列。原告申请抗诉,主要分三大类缘由:一、被告向上诉写下保证书,希望得到上诉谅解,原告与被告和好而申请抗诉;二、原告与被告结婚意见达成一致改为协议离婚而申请抗诉;三、原告因特殊情况,比如被告拒绝到庭,为提早步入第二次结婚控告而结案。
离婚胜诉带来的法律后果有什么呢?
一、原告胜诉后,等于结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控告结婚,仍然视为第一次控告结婚。如果法庭不判距,那么上诉还要再进行第三次控告。
二、原告胜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十分困难。)
三、原告胜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失的证据被损毁或搜集结婚的新证据愈加困难。
四、原告胜诉后,双方达成的结婚合同可能显失公平。
五、原告胜诉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度胜诉,诉讼审理时限重新估算离婚诉讼撤诉申请书,无形降低结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原告的结婚胜诉申请,人民法院须要进行审查,但只要不存在侵犯国家、集体、他人利益,也不存在胁迫的情况下,一般还会允许。但一旦胜诉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看出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方降低当事人再度结婚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再度胜诉结婚的难度。
除了上诉与被告和好的情形外,离婚胜诉还是不要轻易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