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如果自己的配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要结婚,那么应当怎样补办结婚手续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不能完全分辨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案件存在的问题
1、关于身分事项的审查不严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意思抒发能力存在缺陷,无法独立抒发自身主张(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也不会主动告知身分事项,法官仅仅对其身分护照的核查并不能得悉其特殊身分,往往只能通过表面特征观察或与当事人简单攀谈后进行初步评断。
2、关于身分认定的程序操作不严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离婚诉讼,认定公民无刑事行为能力或则限制刑事行为能力,应由其近亲属或则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法庭申请。在实际操作中,适格的申请人常常不会事先提出宣告申请,法院也难以主动进行干预,进而难以依法认定当事人的身分。
3、代理人身分权限无法确定。依据法律规定,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诉讼程序结婚时,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诉讼。但一般意思表示常常欠缺者自己不会委托其近亲属为其代理人,而在被宣告前又不存在法定代理,因此未经行为能力宣告,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无法确定。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结婚途径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领结婚不宜适用结婚登记的行政程序,而应适用诉讼程序。此类案件处理存在一些问题,给法官审判工作带来一定难度。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配偶除外)代理补办结婚手续,只能通过法庭诉讼离婚。离婚跟孙辈是否承当了抚养义务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三条不能分辨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刑事活动。不能完全分辨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刑事活动;其他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