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指夫妇双方就是否结婚或则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赡养等问题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胜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处或裁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结婚制度。那么下边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控告结婚费用谁来承当,要多少费用及其他相关问题。
一、起诉结婚费用由谁来承当
起诉结婚费用是人民法院向恳求结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通常由上诉退还,败诉方承当。
原告向人民法院控告结婚,人民法院做出结案受理决定时(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同时通知上诉缴纳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退还,败诉方承当”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当的比列,如果诉讼费交缴后上诉又胜诉,人民法院只返还诉讼费的50%。
二、要多少费用
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须要收取的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述事项,应当缴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做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于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举措;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消仲裁裁决或则认定仲裁合同效力。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到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
1、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到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规定标准代为缴纳。
2、当事人复制案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应该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收取工本费。
3、离婚案件收取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值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取;超过20万元的部份,按照0.5%收取。
三、判距条件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缘由或标准,是法庭裁定准予结婚的依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结婚案件,应当进行调处;如爱情确已断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结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结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结婚,而是法庭根据夫妇双方的爱情是否确已断裂和调处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断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结婚案件确定准距与不准距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意:一是假如夫妇爱情确已断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结婚;二是假如夫妇爱情没有断裂或没有完全断裂,即使调处无效也不准结婚。
民事纠纷的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当离婚诉讼律师费用,但是当遇见其他情况,费用的承担方是不确定的,最终还是要看法庭的裁定结果来决定。综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控告结婚费用谁来承当,要多少费用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