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爱情断裂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控告结婚,人民法院结案后,对案件进行审理。法院对结婚案件通常会对双方进行调处,调解不成就会步入庭审阶段,那么控告结婚法庭的调处程序分哪几步?
一、起诉结婚法庭的调处程序分哪几步
第一阶段:诉前调处。
诉前调处,顾名思义就是控告前的调处。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入法庭提起结婚诉讼时(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法院并不立刻结案,而是将你的控告材料收下,开一个已缴纳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够成功结案。法院那边的工作程序是将缴纳的结案材料直接分到主办法院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分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诉前调处。整个诉前调处过程,类似于一场法庭谈话,法官会寻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缘由、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庭才能调处结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收据,让当事人缴纳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处和好,则将结案材料退回,无需收取任何费用。如果调处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收取诉讼费的收据给上诉,让上诉预先缴交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结案成功。在上海,进行诉前调处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结婚的案件,原则上她们还会进行诉前调处,其他的法庭进行庭前调处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阶段:庭前调处。
庭前调处是指在结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院通常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处。庭前调处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结婚调处原则的贯彻施行,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院耐心的劝说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庭对于庭前调处通常会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晰表示不乐意接受调处,那么法院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步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诉中调处。
对于第一次控告结婚的案件离婚诉讼撤诉程序,如果没有法定结婚的理由,法院会注重于进行调处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结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上诉做工作,动员胜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结婚,那么法院就不会对爱情部份继续细谈,而会直接步入孙辈扶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离婚案件中的法院会依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处的安排。大部分的法院会选择在原告诉请、被告答辩、证据交换采信完成后,方能进行调处工作。这样做的用处在于,这个时侯除了法院对于案件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孰是孰非心中已有了基本把握,而且当事人通过采信的对决也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一个正确恐怕,可能对之前不肯舍弃的条件作出适当让步,在法院的适当引导下,比较容易达成调处。
二、法院调处结婚多久生效
调解书生效自签收之日起生效。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如下效力:
1、结束诉讼程序。
法院调处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处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便撤消、变更或做出与原调处相排斥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力义务关系。
法院调处生效后,不得再行控告,但是调处不准结婚或则调处和结案的结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控告或原告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消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处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法院调处书的效力
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制做的、以调处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该制做调解书。调解书应该写明诉讼恳求、案件的事实和调处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图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处合同的,对于不需要制做调解书的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处合同上签名或签章后,调解即具有法律效力。
原则上,调解书应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处书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毁约的或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不创立,法院应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处合同上签名或签章后生效,经法庭审查确认后,应当计入口供或则将合同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签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恳求制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该制做调处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民事调解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力又不承当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处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