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生活中,夫妻分居已经屡见不鲜了。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但是民间还是流传着“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说法,其实这是老百姓对法律的误解。事实上并不存在分居两年,或者分居几年就自动离婚的情况。
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引起民众误读的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按照上述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可以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在诉讼中现在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诉讼,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分居两年诉讼离婚的条件在于是否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非感情不和的分居,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因此,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不合法的。正确的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到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否则就算分居多年,在法律上也还是婚姻关系。
另外,两年的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夫妻分居两年,是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算起。这种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而不是累计两年;如果是在分居后同居,则应在同居和分居后的第二天重新计算。分居实际上并不容易证明,特别是在证明连续性方面。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必须证明分居的真实性。提供合法、充分的证据,如另一方的租赁合同、购买合同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或证人等。
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年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在刚出台的《民法典》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无论分居多少年,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方式解除。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民法典》规定,自协议离婚起三十日内,可随时撤销离婚申请,三十日后生效,但家暴等损害对方的情形除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