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案件被告人所代写的精彩答辩状
答辩人:(详情略) 就周某民与谢某英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根据本案的法律事实,答辩人不同意离婚,肯请法院判决原告不得与答辩人离婚,理由是:原告要与答辩人离婚的真正原因,根本不是原告在诉讼状中所陈述的那样,而是因为答辩人不能生育所致,答辩人和原告婚后曾于2010年4月怀孕,但因为答辩人有甲减,得终身服用药物,所以怀孕极易死胎或畸形,雪上加霜的是,答辩人与原告结婚后于2010年4月怀孕后胎死腹中,进行了刮宫手术,术后导致宫腔粘连,进而又做宫腔分离,上治疗性环后3个月取环又引发妇科病等,而且现在答辩人又进入高龄产妇阶段,所以不管是从优生优育考虑,还是从答辩人自身的身命安全考虑,医生建议签辩人别再怀孕,答辩人也不想再受那种身心俱创的痛苦,所以答辩人提出领养小孩,而原告马上提出不能生育就必须离婚,答辩人不从,原告即用家庭暴力将答辩人赶出家门,逼答辩人离开(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致使答辩人有家不能归。答辩人现在向法院告原告遗弃罪。
二:本着澄清事实的目的讲一下原告状中对离婚理由陈述完全颠倒黑白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1:原告说答辩人只和他共同生活了四个月,并不是答辩人不愿意与原告一起生活,而是自从2010年6月14日检查出来胎死腹中,原告得知答辩人无法孕育正常的小孩后,原告即以换工作为由,疏远答辩人,而答辩人过年回家原告父母又以房子不是答辩人的为由离婚诉讼被告答辩状,不给答辩人进家门,逼答辩人自行离开。2:发生在家庭的那一次纠纷,起因是答辩人打工过春节回家,被原告父母赶出家门后答辩人一直在娘家等待原告来接答辩人,谁知一直盼到初六还不见原告过来,所以答辩人就自己回家了,答辩人进屋后原告即要答辩人滚出家门,因答辩人不从,原告即按住答辩人的头在地上撞,答辩人头痛欲裂,痛不欲生,而原告却说答辩人将原告之母推倒在地,原告一家三个人,答辩人是一个有病的弱女子,再说答辩人也没有推倒原告之母的动机和理由,实际在整个纠纷过程中,原告一家使用家庭暴力,将签辩人按倒在地上往死里撞,致使答辩人现在经常出现间歇性偏头痛,反映迟钝,记忆减退等,身心俱创。3:初六答辩人被打后,答辩人父母来到原告家中讲理,原告同样以粗暴的态度对待答辩人的父母,不但将答辩人的父母赶出家门,而且将答辩人的衣物全部丢出家门,初九答辩人头痛稍好后提了衣物回家,再次遭到拒绝,不准进家门。4:原告说答辩人花了原告很多钱,自从死胎流产得知答辩人无法生育正常小孩后,原告即抛弃了答辩人,答辩人的流产费用,手术失败导致宫腔粘连的手术治疗费用,及后来引发的妇科,肠胃炎,及本身甲减治疗等费用都是答辩人自已打工挣的钱和向亲戚借的钱,原告对答辩人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早就做好了离婚准备,不给答辩人一分钱,把银行卡里的钱一分不留的取走,致使答辩人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5:原告说答辩人特意隐瞒了自己的另一段婚史,媒人是原告的亲戚,而且就住在答辩人隔壁,结过几次婚还不清楚吗,再说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要出具离婚证,看一下离婚证就知道答辩人有没有再婚,瞒得住吗。
所以,答辩人认为原告之所以做这些不实所述,完全是为了实现离婚的目的而捏造的谎言。答辩人为了原告吃了那么多苦,身心俱创,毫无怨言,答辩人即然嫁到周家,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综合以上答辩理由,答辩人请求法院维护妇女的权益,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