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29日讯(YMG记者曲彩云 通讯员任泽英王伟)达成离婚协议后又反悔,借再次查阅卷宗之机竟撕下庭审笔录强行带走,近日,烟台芝罘区法院依法对刘波撕毁法律文书材料、扰乱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10000元。
当事者刘波与妻子张丽因离婚产生纠纷,1月22日离婚诉讼庭审笔录(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芝罘区法院依法对刘波与张丽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庭审中主审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没有效果。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鉴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子女方抚养,男方每月负担其子抚育费600元,同时双方还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及合议庭成员均在庭审笔录及调解笔录上签了字。半个小时后,刘波突然返回法院要求详细查阅卷宗,书记员将其带到有监控录像的审判庭。拿到卷宗材料后,刘波突然将庭审笔录及调解笔录从卷宗上全部撕了下来,声称其母听说将孙子给了被告张丽抚养,死活不同意,现在已经喝药自杀了,他要赶到医院去,并不顾书记员反对,强行将庭审笔录带出法庭。承办法官得知后,马上给刘波打电话,要求其将庭审笔录送回法庭。刘波称,正在往医院赶,不能往回送。后在法官的再三劝说下,才不情愿将撕下的庭审笔录送回法庭。陪同他前来的母亲、姐姐、妹妹到法院后,不顾法官劝说,放声哭闹。最终,法院决定给予刘波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收到处罚决定书时,刘波为自己一时冲动受到法律惩罚懊悔莫及。(双方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