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一方不答辩怎么办
1、起诉离婚后,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被告人答辩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二、起诉离婚应当到哪个法院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答辩书,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②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③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④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后(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答辩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