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2007年10 月11 日14 时00 分至15 时00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旁听人数:无 主审人: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当事人讲一下自然情况。 日出生,汉族,系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太白山路128—2 号153。 被告李伟,男,1971 月24日出生,汉族,系特变电工沈阳变 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址同原告。 委托代理人张妍,女,1977 10出生,汉族,系沈阳市皇 姑区黄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49 ?原告,你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无异议。 ?被告,你对原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无异议。 ?原告是否开庭前3 日收到开庭传票。 ?被告是否开庭前3日收到开庭传票。 ?原、被告,本案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没有。(均答)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庭已对 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核对,以上出庭人员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 案诉讼活动。 审: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皇姑区人民法院审判笔录(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郭英贺诉被告李伟离婚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宣布法庭组成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 庭依法由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何颖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 韩露担任法庭记录。 ?原告对刚才宣布的法庭组成人员是否听清楚了。 :听清了。 ?被告对刚才宣布的法庭组成人员是否听清楚了。 :听清了。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 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 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1、双方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合议庭人员、书 记员(翻译人、鉴定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 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 避应当说明理由; 2、原告有撤诉权,被告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并反驳原告诉讼请求 的权利; 3、双方有在举证期间内提供证据的权利; 4、双方当事人有请求调解权; 5、双方当事人有相互辩论权; 6、双方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的权利; 同时向双方当事人交待诉讼义务: 皇姑区人民法院审判笔录(普通程序) 1、实事求是向法庭陈述;2、遵守法庭纪律。 (均解释) ?以上双(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均):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原告,是否同意举证期限截止到2007 年10 月10 日为止 :同意。 ?被告,是否同意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截止到 2007 :同意。审: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或口头陈述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及理由:要求离婚。感情已经破裂。内容详见起诉状。 ?被告进行答辩 :我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我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离婚诉讼庭审笔录,孩子还小。 首先由原告向法庭举证。?原告举证: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房证复印件。 ?被告有无异议 :没有异议。 审:对于原告出示的这份证据,被告没有异议,本院给予确认。 ?原告继续举证 :没有。 ?下面由被告举证: :身份证复印件。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有无异议 :没有。 审:对于原告出示的这份证据,被告没有异议,本院给予确认。 皇姑区人民法院审判笔录(普通程序) 审:下面由法庭就本案相关事实进行询问?原告,讲一下婚姻基础及子女情况 :1998 月24日登记结婚, 2000 月30日婚生一女孩李思琪,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后因性格不 和及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导致感情已彻底破裂,故于 2007 日起诉来院。?被告,原告讲的是否属实 :相识、登记、情况均属实(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婚后的感情应该说很好,但我认为 我们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
我不同意离婚。 ?原告,分居时间 :分居了,从2007 月10日分居至今,我搬到我母亲家住。 ?被告,原告讲的分居时间是否属实 :不属实,去了几天,又回家住几天。 ?原告,讲一下家庭财产情况 :冰箱一台、彩电一台、洗衣机一台、热水器一台、饮水机一台、 排油烟机一台,现在都在现住房里。 ?被告,原告讲的是否属实 :属实。 ?原告,有无现金、存款、股票、有价证券 :没有。 ?被告,有无现金、存款、股票、有价证券 :没有。 ?原告,有无债权、债务 :没有。 ?被告,有无债权、债务 :没有。 ?原告,讲一下住房情况 :有私房住房一处,坐落于沈阳市皇姑区太白山路128—2 号153, 是商品房,是贷款买的,贷了10 万元,没有首付,是从把太白山路房 子抵押给银行,然后贷的款,产权登记人为被告李伟。 ?被告,原告讲的是否属实 皇姑区人民法院审判笔录(普通程序) :原告所述属实。?原告讲一离婚主张 :要求与被告离婚。 ?被告讲一下主张 :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感情没有破裂。 ?原告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没有。 ?被告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没有。 下面进行 审: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法庭调查时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根据事实应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辩论,不要再次重复案件事实和理由。
辩论 顺序为原告及委托代理人发言,被告发言。现在由原告发言。 ?首先由原告进行法庭辩论 :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坚持我上述的诉讼请求。 ?接下来由被告进行法庭辩论 :不同意离婚。 ?双(各)方进行第二轮辩论,每一方限时五分钟 原:没有。 被:没有。 审:现在法庭辩论结束,进入最后陈述阶段。 ?原告最后陈述:坚持上述诉讼请求。 ?被告最后陈述 :坚持上述答辩意见。 皇姑区人民法院审判笔录(普通程序) ?原告是否同意调解:不同意调解和好,同意调解离婚。 ?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同意调解和好,不同意调解离婚。 审:鉴于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本庭不再进行调解,原告要求离 婚,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又未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 实际情况原、被告夫妻感情应该说并没有破裂,只是因为琐事产生纠 纷,综上法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驳回原告郭英贺的诉讼 请求,希望原告能够珍惜现有的夫妻感情,放弃离婚念头,被告亦应 该作积极和好的工作,互谅互让,双方重建幸福美满的家庭的完全可 能的,原、被告是否听清 原告:听清了 被告:听清了。 ?原告是否上诉 :不上诉。 ?被告是否上诉 :不上诉。 ?原、被告还有无其他意见 :没有。(均答) ?请双方阅笔录,如无误,请在笔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