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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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文章参考:《哪些情形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具体情形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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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管辖_诉讼离婚程序_离婚诉讼

一、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

1、婚姻法第111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限制再次起诉的对象是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对于原离婚诉讼被告则不受限制;限制再次起诉的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对于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不受限制;限制再次起诉的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则不受限制。

2、《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二、法院不受理哪些离婚案件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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