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案件中被告经过法院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法院的通常做法是:或者再再发一次传票而给被告出庭的机会,或者直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此外,原告也可能在起诉离婚后因为特殊情况(比如原告因病住院或者长期生活在国外而委托离婚律师代为出庭等)。对此,法院的做法是根据不同情况而选择延期审理或者正常开庭审理。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还有一种比较少见的情况是:原、被告均不出庭。对于这种情况,本婚姻律师在前不久代理的案件中就遇到了。对此,法院又会如何处理呢?本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
我的当事人马先生(化名,被告)与对方陈女士(化名,原告)结婚四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而诉至法院离婚。在开庭的前一天,马先生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单位安排他因紧急的事情而要出差,无法参加开庭审理。对于这种情况,本律师倒是不担心,原因在于马先生是被告,被告在离婚诉讼中拒不出庭的情况有很多,前面也说了法院的通常处理办法。虽然马先生的理由有些牵强,但他不出庭应该不会有什么不利的后果。本律师预计把出差这个理由告知法官后,法官的做法应该是取消明天的庭审,然后重新安排开庭时间。
第二天,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独自来到了法庭。没想到的是:原告陈女士也没有到庭,同样是委托了一位律师准备参加庭审。于是在本案中就出现了原、被告均不到庭的局面。法官见此情景当然要逐个询问当事人不到庭的原因。原告律师的解释是:“原告家人住院需要陪护,故而无法到庭。”这个理由也很牵强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因为原告没有拿出任何住院凭据,同时原告也可以临时安排他人抽出半天的时间临时替换自己一下。
听了原、被告双方律师的不到庭解释后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估计法官一定在想:离婚大事儿,怎么双方都不当回事儿呢?被告还可以理解,毕竟是被动应诉的一方,有些拖沓心理在所难免,怎么连主动起诉请求离婚的原告也这么不上心呢?
接下来法官向原告律师释明了法律的规定,即原告经过合法传唤不按时出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与其如此,不如原告自己主动撤诉。最终,原告的律师当庭书写了撤诉申请书,该案以原告的撤诉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