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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云法庭”向一起离婚案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据悉,这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北京法院依据新规向当事人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
在这起离婚纠纷中,原告陈女士表示,婚后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丈夫长期酗酒,性格暴躁,自己常受到言语侮辱及家暴。除了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外,陈女士还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丈夫支付她精神损害赔偿金及离婚经济补偿金共计15万元。
为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朝阳法院根据我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以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
该案主审法官黄河介绍说,根据告知书事项,当事人需申报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工资、补贴、房产、车辆、存款、股票、股权、投资型保险、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以及债权债务、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动产不动产等。若故意隐匿不申报、申报不实或者伪造债权债务的,法院将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不分;如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北京法院离婚诉讼单图片,将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也将视为未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