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对方不同意就离不成婚
有的当事人误以为只要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于是考虑离婚诉讼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并经历长时间的心理压力后,对方一句不同意,以至于所有的努力都前功尽弃。事实上(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及时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会判决离婚。虽然大量的实践证明: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很少开始就判决离婚;以至于要经历两次甚至多次诉讼方能达到离婚的目的。笔者认为:即便一次诉讼达不到终目的厦门离婚诉讼,启动诉讼程序却非常必要的,起诉离婚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前提,如果没有开始的诉讼就不会有第二次诉讼。通过启动诉讼程序,亦可以让对方了解自己离婚的决心,争取到和对方谈判、调解的机会。
误区二:小孩的抚养误区——抚养权和亲子关系
有的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小孩由另一方抚养,自己和孩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就没有了。很多人甚至认为放弃抚养权,自己对孩子这么多年的付出都白费了;为了争抚养权而影响离婚的进程。事实上,放弃抚养权的行为并不导致亲子关系断绝,放弃抚养权,只意味着放弃与子女共同生活。《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与自己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夫妻双方离婚后,父母子女间的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如存在法律规定情形,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或者双方基于合意也可以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
误区三:有婚外情就会“净身出户”
据统计,婚外情在离婚诱因中占有超过一半以上的比例。很多人在发现对方存在婚外情的时候,利用***、窃照、跟踪甚至雇佣“婚姻调查人”来锁定对方出轨的证据,意图让对方净身出户。事实上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有婚外情一方应净身出户。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只是精神抚慰的性质和“净身出户”区别很大。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能拿到的物质赔偿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