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发展的产权基础分析 [摘要]共享经济是对产权结构不断细分创新的新经济模 式,要稳定和发展共享经济核心在于保护个人产权。首先要 对产权进行清晰的界定,明确个人的权责范围。其次运用法 律手段对清晰的产权进行保护,对处于产权模糊边界的纠纷 要提现法律的公平合理。同时网络平台的大发展吸引社会各 界参与其中,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高效、公开和透明。共享 经济借助网络优势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维度,形成庞大的规 模效应,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共享经济产权 一、共享经济的产生 “共享经济”一词由马克斯?费尔逊和琼?斯潘思于 1978 年发表的论文中首次提出。共享经济基于三点:过剩产能、 共享平?_和人人参与。它通过建立一个公共平台实现信息在 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的公开透明,并鼓励闲置资源在社会问 共享使用权。这些共享物品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雨伞、充 电宝大到交通、住宿、教育、医疗等等都可以进行全社会共 享。早期人们在熟人或小范围的团体间进行物品的有偿租借, 这便是共享经济的前身,由于当时的技术水平和市场间信息 的高度不对称阻碍了共享经济社会化大发展。互联网的出现 为共享经济提供了技术支撑,它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 交易风险。
随着线上线下监管的完善,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水平越来越高,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促进共享经 济的发展。 二、共享经济的产权基础分析 共享经济的理论实质其实是一场无形的产权革命。首先 使用权与需求端相匹配。所有者通过交易转移物品的使用权; 而需求者通过一定的成本获取物品暂时的使用权。供给者获 得一定的报酬将自己的闲置物品让渡他人有偿使用。需求者 以低成本的代价解决了现实问题,供需双方都实现了他们的 目的。与传统经济相比,供需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物品 的产权被完全转移而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分割。随着交易的结 束供需双方的经济关系也彻底结束,这种经济形态使得供需 双方站在了交易的对立面,不仅增加了购买端的交易成本, 同时导致物品大量的闲置和产能过剩。与共有产权相比较, 后者产权模糊、公私界限不明往往得不到最恰当的实践导致 “公地的悲剧” 。而共享经济正是在物品所有权私有而使用 权社会化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即解决了传统经济形态中交易 成本过高、物品闲置和产能过剩的问题,使得供需双方得到 了双赢。又解决了共有产权经济中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而导 致的公共资源滥用又无法监管从而导致的使用效率低下的 问题。
其次显性收益权与供给端相匹配,隐性收益权与需求 端相匹配。收益权是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 可以分为盈利权和使用权即显性收益权和隐性收益权。盈利 权属于所有者,即供给端;使用权属于使用方,即需求端。 在传统经济模式中,需求方完全获得产品的全部赢利权和使 用权,并为此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这种经济模式中产权是 以全部产权集合来进行交易而没有对此进行细分,这就导致 了在物品流通过程中,需求方要承担所有产权集合的成本, 不仅不利于下一个需求方的生产经营管理而且也带来了产 能过剩。而共享模式下供需双方之间不再是割裂分离的关系,供给方在保留对标的物所有权以及绝大部分产权的条件下 出让物的使用权共享经济产权,作为回报获得显性的利益报酬。在这一过 程中,供给方始终拥有物品的控制和所有解释权。而对需求 方而言,他不再需要购买物的全部产权共享经济产权,取而代之的是标的 物某一时段的使用价值。在这一过程中,需求方大大降低了 交易成本,他仅仅只需要支付标的物使用价值的部分成本就 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降低了承担物品产权所带来 的后期风险。这种共享经济模式促进了闲置资源和过剩产能 的再流通,供给方获得了显性的利益报酬,需求方降低了交 易成本和后期风险,获得了隐性的利益报酬,提高了全社会 的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