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身勇
中国目前的婚姻状况中,已婚男人背叛的情况比已婚女人要多得多,今天向大家分享男人在婚外感情中出现的坑,一般背叛的男人都是比较容易跳入这些坑,也是背叛的男人比较容易犯的错。
第一个坑:把婚姻的痒点变成了婚外感情的痛点。
大家都知道婚姻有三年之痒的说法,此时发生婚外感情,夫妻并不会意识到这是由于双方的冲突导致婚外感情的发生。
有些男人会把婚外感情人的好和妙当作是一种治疗,当作是一种治理的方法,认为她可以把自己婚姻里的痛都能治愈。
他没有想到其实这些不是婚姻中的痛点,而是痒点,而是夫妻之间的矛盾冲突,这些矛盾冲突是可以化解的,是可以解决的。
他认为不是,他认为情人可以把这些痒点治好。
这类已婚男人在外面找情人是建立在婚姻持续发展下去的基础上,因此他才会认为情人是美好的,是美妙的。
第二个坑:不再和妻子过卧室运动。
在辅导的很多案例中,都会发生这个现象,老公为情人守忠,不对自己妻子守忠。
他认为现在已经和情人在一起,如果再和妻子一起过卧室运动,是对不起情人,对不起和她的承诺。
很多人问我,男人为什么会这样?不是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吗?现在男人不撑家里的红旗,不过卧室运动。
这个坑是指背叛男人会自觉地把跟情人关系变成成新婚的关系,男人掉入这个坑的时候,加剧了婚外感情的暴露,导致关系进一步恶化,引发妻子焦虑不安,引发他在家里情绪失控,就会导致家里出现严重的问题。
第三个坑:不再照顾自己的小孩。
我辅导一些男人,在他们背叛之前,对自己的孩子都挺好,但是发生婚外感情后,他们会对情人的孩子非常好,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顾。
这种现象很奇特,只有人类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出轨老公,动物界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而这个坑对孩子而言,会影响他对亲人的依恋关系,会影响他对亲密关系的认知。
男人这样做是一种讨好的做法,因为任何一个离婚的女人带着孩子都希望别人爱自己的孩子,很多男人去证明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会爱你的孩子,他要以爱她的孩子来证明自己是在真心追求她。
同时说明这个男人的本性比较喜欢情人的孩子,他发现这个孩子比自己的孩子可爱,这样的感觉是因为光环效应,我们刚接触孩子时都会新奇。
如果他本身不喜欢孩子,他是无法接受有孩子的女人做情人。
这类人的婚外感情不会持续很久,人的时间是有限的,照顾情人的孩子就没有精力照顾到自己的孩子。
第四个坑,只知道情人的好,否定自己所有的好,否定妻子所有的爱。
今天我辅导一个老公,离婚时,他对妻子说,“我们相亲的时候,结婚的时候,我就不喜欢你”。
我听到他这样说,感到很奇怪,如果在相亲的时候,你都不喜欢她,为什么在相亲之后,还要继续发展下去呢?为什么还要结婚,生孩子,甚至生二胎呢?
这种做法是把自己的感情全部否定,是一种非常蠢的做法。
你在否定跟对方感情的时候,也是在否定自己的婚姻,否定自己的人生。
很多男人会这么做,会对情人说,“我就是爱你,我妻子就是什么都不好”。
这种状态只是表明他在热恋期,再美的女人看久了,也不过如此(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再丑的女人看久了,也变得还可以,这是审美疲劳。
第五个坑,讲述妻子的各种不好 。
男人要明白一点,今天你讲妻子的各种不好,难道以后不会讲情人的不好吗?
难道情人不会拿你今天讲述妻子的不好来攻击你妻子吗?在攻击的过程中,谁最受伤?除了妻子之外,还有你的孩子,还有你自己。
你投诉你妻子有多么糟糕,你们还是在一起,等于你在否定自己。
第六个坑,逼迫妻子离婚,和情人情人闪婚。
有些男人逼迫妻子离婚,他会使用各种逼迫、恐吓的手段和各种利益手段,比如净身出户娶情人。
我想问一下男人,你在自己最美好的时间里奋斗了这么多年,赚了这么多钱,为了一个不确定性的人,要和一个已经确定的人离婚,你自己应该思考一下未来会有多少不确定性,你觉得情人真的有这么美好吗?
有一类男人处理婚姻的能力比较好,婚姻出了问题,你有能力解决,让这段婚姻朝好的方向发展。
你发现目前阶段,原来认可的爱人已经不适合现在的自己,自己现在需要的人已经和原来不一样了。
有些老公说,“我现在需要的人和当初结婚时是一样的”,但是你没有意识到这么多年来,妻子也是会变化,你的妻子发生的变化就是疲劳了,创伤了,你们之间的问题不是换妻子,而是要调整相处的方法。
男人们要清楚一点,在婚外感情中,你寻找的类型要么和妻子是一样的,要么是和妻子截然相反的类型。
你和妻子冲动离婚之后,和妻子的矛盾冲突没有解决,自己的防御机制还在持续着,你和情人闪婚,好比从这个火坑掉入了另一个火坑,在和情人结婚之后,你们一定也会发生争吵。
第七个坑,把大众情人当作宝。
有些男人比较奇葩,喜欢公共汽车型女人,喜欢离婚很多次的女人,这类人处理关系时会存在很大的问题。
有些男人还会说,“我很牛,她和那么多男人在一起,最后还是选择了我,我是胜出者”。
男人要认真想一想,真是这样的吗?
作者:朱身勇,复旦MBA,婚姻管理学派创始人,著有畅销书《婚外情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