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军人这个职业的特殊性,我国法律对军婚是非常保护的,军人要结婚或则要和军人结婚要比一般人结婚条件要严苛些。现役军人如何结婚呢?
网友咨询:
我同学的妻子是军人,双方协商一致要结婚,军人结婚手续代办麻烦的,跟通常结婚手续不一样。想知道我的同事应当要做些什么呢?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杨卿解答:
根据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施行了 《军队贯彻施行〈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一条的规定: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结婚的,所在军队政治机关领导应该视情进行调处;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开具证明同意结婚。
通过上述规定,军人一方要先取得其所在军队政治机关开具的同意结婚证明,然后双方再申领结婚手续。
杨卿律师解析:
一、军人结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结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失是指军人一方有下述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强奸、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场、吸毒等陋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结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失,则不会裁定准予结婚。军人一方提出结婚则不受限制。
杨卿律师补充:
二、军内申请结婚
《军队贯彻施行〈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涉及军人结婚的规定包括第11条:“现役军人结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部队纪律军人离婚诉讼,不遵守社会公德。”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离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开具同意结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结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结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或控告结婚。
1、关于夫妇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结婚的军内调处和出证程序。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结婚或一方要求结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该进行调处;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开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或向法庭提出结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应当”,即这些情形下的军内调处是必须程序。
2、关于夫妇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结婚的军内调处和出证程序。
它分两种情况:
(1)军人所在军队政治机关领导应该视情进行调处;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开具证明同意结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结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结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处,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开具证明(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由当事人向法庭提出结婚诉讼。
3、关于夫妇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结婚的出证程序。
它分两种情况:
(1)是如军人一方同意结婚的,政治机关可开具证明同意结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2)是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结婚,政治机关不得开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失的除外,非军人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要求结婚,法院会按照双方爱情是否破进行审理,如果判决离婚,军人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
三、按照正常程序协议离婚或则控告结婚
(一)协议离婚的结婚手续
1. 达成结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该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孙辈赡养、财产及债权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大陆市民应该开具下述护照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的结婚手续
我国诉讼离婚的结婚程序按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
杨卿律师总结: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军婚结婚的诉讼离婚的结婚程序按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
杨卿律师是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拥有近二十年丰富诉讼经验,老成持重。
在非诉业务先后参与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南车部份)环比评估、坦桑尼亚机车出口国际贸易冲突评估等多项国际性集团法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