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结婚方式,一是登记结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结婚对财产的分割仅彰显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方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毁约的,仍然享有适格;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合同中漏分夫妇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结婚合同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离婚诉讼 财产分割,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结婚合同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消原财产分割合同;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觉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权侵吞财产,要求再度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或处理债权。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庭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质权,当事人不得再度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早已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上诉的途径。对于结婚诉讼中忽视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妇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觉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权侵吞财产(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要求再度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或处理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