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结婚诉状例文
原告:刘**,女,35岁,汉族,*人,住*市*区***路***号**花苑**栋***房,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陈*,男,41岁,汉族,*人,住*市*区***路***号**嘉园**栋***房,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讼恳求
一、判决上诉与被告结婚;
二、婚生父亲陈**由上诉扶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给上诉,直至陈**独立生活为止;
三、位于*市*区****新苑第*栋13A号房所有权归上诉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财产清单)。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5万元给上诉。
五、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方承当。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02年5姨妈人介绍与被告认识,然后于2003年1月19日到*市***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原告于2005年1月3日生下父亲陈**。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感情基础并不好,被告性子急躁,结婚之初就有无端殴打上诉的现象,原告和被告常常争吵。自从2004年4月上诉受孕后,被告常常去酒吧、歌舞厅消费,基本上都要晚上一两点才回去,甚至时常夜不归宿。原告以前努力与被告沟通,试图改善关系,但得到的都是被告冷酷的回应。原告也曾多次严肃强调被告的行为是错误的,要求被告改正,但换来的都是激烈的争执和虐待。从2006年6月开始,原告和被告开始冷战。2007年2月14日,被告在没有告知上诉的情况下,搬了出去,和一名23岁的黄姓男子搬去一起。被告搬出去后,从来没有回去瞧瞧,也从来没有向家里打个一次电话,好像上诉和儿子不存在一样。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被告是一个何其不负责任的女人。
被告言行粗鲁,多次对上诉大打出手,给上诉的身心都导致了很大的伤害。比如2005年1月14日凌晨2点左右,被告吃得醉醺醺地回去,分娩后仍未满月的上诉忍不住多说了两句,被告一脚将上诉蹬下床,然后追出来,狠狠地打了上诉2个耳光。2006年5月10日下午,被告称自己昨晚请同学喝水,向上诉索取8000元钱,原告不给,被告即杀害上诉,原告这次被打后,在诊所住了10天才得以病愈入院。
原告觉得,原被告双方爱情基础薄弱,双方性格、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差别很大,根本不适宜共同生活在一起。被告狂躁的性格、嗜酒的陋习、不负责任的心态、和婚外异性同居的行为,更是上诉无论如何都难以接受的。原告对这些没有爱情、没有幸福的夫妇生活的忍受也达到了极限。现夫妇爱情完全断裂、绝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女儿陈**仍然与上诉生活,从小到大仍然由上诉扶养,为有利于母亲的健康成长,应维持现况,继续由上诉赡养。被告有稳定的工作,且月收入将近三万元。因而恳请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给上诉,直至陈**独立生活为止。由于上诉工作不稳定、收入不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区****新苑第*栋13A号房应判归上诉所有。另,被告多次恐吓、殴打上诉,给上诉的身心都引起了很大伤害,依法应当向上诉赔付。
为此,原告依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裁定。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家庭暴力如何结婚
家庭暴力是裁定结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以暴力或强奸、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结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结婚。因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造成结婚的,无过失方有权恳求损害赔付。
因为家庭暴力而结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则诉讼离婚的形式。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的结婚案件都是选择诉讼离婚的方法解决。因为通常是施暴者不同意结婚。
(一)因家暴控告结婚须要提供什么证据?
凡是能证明家暴的证据都可以向法院出示,例如,证人证词、报警记录、医院确诊医治凭据、录音视频、家暴之后施暴者忏悔写下的保证书、忏悔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另外,如果受害人曾向科协、居委会、村委会、单位等反映过家暴问题,相关机构也可以开具书证。
(二)离婚时受害方能够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或是在财产分割上多分一些财产?
家庭暴力是婚姻法明晰规定的过失情形之一,施暴方为过失方,受害方为无过失方,可要求过失方承当结婚损害赔付。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对方有过失就可以少分或则不分财产。涉及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况,《婚姻法》第47条有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妇共同财产(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或伪造债权试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妇共同财产或则伪造欠款的一方,可以少分或则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觉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度分割夫妇共同财产。
家庭暴力的责任
根据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杀害、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引起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害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些行为的人依法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结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当损害赔付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细则的规定,对施行家庭暴力仍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押、200元以下罚金或则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常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形式,从肉体、精神上折磨、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则管制;如果造成被害人受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大肆抨击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冒犯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力。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别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受伤导致严重残障或致人死亡的,按照民法最高可改判死缓。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订婚和结婚自由的,同样违犯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在婚姻里,只要不幸福我们就要学会放手离婚诉讼书范文,要么挽救婚姻要么结婚。但是在出现家暴的时侯我们怎样办呢?有些受害者总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从而选择隐忍,这样只会给施暴者愈加猖獗的机会,受伤的还是自己。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