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不禁止离婚的,但为了对特殊主体进行保护,法律在特定情况还是做出了一定限制的,从而加强对特定群体的保护。那么,都哪些情况法律会禁止提出离婚呢?
第一种情况就是对军婚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条法律,我们需要注意法律规定的是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显然不包括在此列的。法律明确: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该条法律还规定了一种例外情形,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是不受离婚限制的。那么,何谓是重大过错?系指军人一方的错误程度要比较严重。比如,军人一方出现了重婚,或者军人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犯罪行为等过错军人离婚诉讼,根据本条规定可以允许另一方提出离婚。
第二种情况就是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该条法律规范需要引起读者朋友注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不是不可以起诉离婚。此种情形,仅针对男方而言,男方无权提出离婚。该条法律规范的立法本意旨在保护妇女权益,自然女方是不受此限,女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
但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形,法条明确指出“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女方出现了重婚、女方对男方实施家暴、或者女方对男方实施犯罪行为等重大过错行为,法院应当会受理男方起诉离婚的。
第三种情况是程序法规定的限制起诉离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条限制诉权,不论男女双方都适用,只是需要注意的是,仅针对原告,如果是被告,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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