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答辩人:XXXXXXXXX ,女,汉族,19XXX年XXX月XXX日生,XXX省XXX人,XXX,住XXX省XXX区XXX栋XXX单元XXX室,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答辩人XXX就被答辩人XXX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不成立。
1、被答辩人说“感情破裂、性格不合”不属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XXX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经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在被答辩人父母安排下,选定结婚日期和婚宴酒店,20XXX年XXX月XXX日双方登记结婚,由答辩人父母出钱办理了婚宴。
结婚后,答辩人把自己工资存折(卡)、医保卡等全部交被答辩人进行管理,虽然被答辩人没有工作,单靠答辩人一个人工资养家,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其乐融融。结婚时在XXXXXX购买了XXX平方米的房产,20XXX年交房,该房产所有人登记为被答辩人XXX和答辩人XXX作为共有人。
结婚时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住XXXXXX道XXX号,不久,被答辩人要求搬家,与其父母同住,随即被答辩人家长请搬家公司把答辩人连同结婚的家具、生活用品等全搬至X区XXX栋XXX室的新家,与被答辩人的父母居住。
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20XXX年XXX月XXX日生育儿子XXX。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性格不合”是谎言。自从双方经介绍、认识、交往后,被答辩人开始主动追求答辩人,双方经过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婚前(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被答辩人告诉介绍人说,如果不结婚“会疯掉”。经过婚前交往充分认识、了解后才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较好。被答辩人的父母、姐姐、哥哥把答辩人接到自己对门住下,答辩人对他们态度比对自己父母还要亲,相处和睦。所以,根本不存“性格不合”一说。
2、被答辩人提起离婚诉讼真正原因是:因为答辩人生病了,不能像以前一样按月交被答辩人要求数目的“生活费”。
答辩人20XXX年原公司倒闭,答辩人把补偿金交给被答辩人后,便外出打工离婚诉讼答辩书,20XXX年打工赚取的2万元都给了被签辩人。20XXX年,答辩人外出务工期间,劳累过度诱发糖尿病,需要治病。就在治病关键时刻,被答辩人的姐姐突然提出离婚,并威逼答辩人的母亲同意离婚。答辩人的母亲找被答辩人调解,为了不激化矛盾,把答辩人带回自己身边进行治疗和调养。过了一段时间,答辩人又能外出打工攒钱了,风波也就这样过去了。
20XXX年,答辩人陆续换了几份工作,所赚取的微薄收入全数上交,女儿上幼儿园的学费也全部承担。
20XXX年,答辩人糖尿病病情反复,不能出远门打工攒钱,本地打工的单位连续几个月发不出工资,答辩人因此也不能每月给被答辩人钱,但只要身上有钱就会交给答辩人。答辩人自己没钱看病,只有向父母要;没有钱吃饭,答辩人就向父母借,自己买2个馒头对付一餐。饶是如此,被答辩人的亲戚还是不满意,还是将答辩人赶出家门,造成夫妻分居事实,然后劝说被答辩人提出离婚。
想起当初被答辩人刚怀孕就放弃工作一直到儿子3岁,答辩人从无怨言,一力养家,被答辩人宫外孕住院、剖腹生产住院等,答辩人尽心尽力陪侍病床,被答辩人的家属个个称赞;而如今答辩人身体出现了问题,经济紧张就要被迫面临离婚,实在是心寒。
3、答辩人的儿子,渴望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有一个完整的家,所以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儿子快6岁了,下半年就上小学,是一个懂事的好宝宝。每次看到父母争吵时,总是劝父母不要吵架。被答辩人口口声声说爱儿子,也知道离婚对小孩的伤害最大,答辩人希望被答辩人再三考虑好,也不要听别人唆使,重新选择。答辩人的病是可以医治好的,钱是可以赚得到的,只要夫妻同心,就一定能克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