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离婚后,如何继续保全财产防止对方转移?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副主任律师

离婚官司之战无非是财产或是孩子抚养权之争,那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从而达到保全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有的人会说:“在离婚案件起诉的时候,不动声色的把对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股票等冻结不就完事了吗?”

这样的想法,其实是太天真,太幼稚!

他们忽略了离婚案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司法实践,也就是在没有任何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即《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等),对方如果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通常判决不准予离婚,要等判决生效之日起满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而在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所冻结的财产均会解封,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要转移财产,则有6个月的时间“操作”,时间非常充裕。

那怎么办?有没有办法继续冻结,不让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呢?

当然是有的!

方法一:以婚姻家庭纠纷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采用该方法起诉,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法院才会立案受理。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对方名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时,法院在开庭审理过后,有可能会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

这时候有的人会说:“我的目的只是继续冻结财产,这个案件输赢没有任何关系,顺利“熬过”6个月的冷静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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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想法的人,其实是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会导致后面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无法分割对方的银行流水。

如果以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提交,若法院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判决对方不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在第二次起诉时的离婚案件中,将无法再次主张分割对方曾经转移的存款,因为法院此前的生效裁判文书已经认定了对方不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除非经过再审重新审理,否则在第二次离婚案件中,法官只能以之前的判决为参考依据。

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则尽量提供其他证据,不要提供对方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起诉,如非要以对方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起诉,则在开庭前申请撤回该银行流水,这样即便在该案中败诉,也不影响后续离婚案件继续对对方的银行流水再次主张。

方法二:以物权确认纠纷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可以马上以物权确认纠纷提起诉讼,确认对方名下的存款、房产、股权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亦可以达到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的目的。若该案一审阶段在6个月冷静期满之前判决,则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样也可以顺利拖到6个月冷静期结束。待6个月冷静期满后,若该案还没结束则可以向法院撤诉,然后马上提起离婚纠纷诉讼。

方法三:以抚养费纠纷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这种方法不推荐使用。使用这个方法的前提是双方需要有孩子,并且以孩子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双方的财产非常庞大,那所提的抚养费就需要非常高额才能满足冻结的金额(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这样很可能导致无法立案,同时这样的方式牵扯到孩子,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得不偿失。

以上三个方法,足可以在6个月的冷静期内继续冻结对方名下的财产,防止对方转移。

但有的人会问:“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也不判离婚怎么办?特别是《民法典》实施后,新规规定需要判决不离婚后分居满一年才判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该法律条文的真正意思是,若第二次起诉分居满一年应当判决离婚,但未分居满一年,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综合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以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第二次起诉即便没有分居满一年,也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退一步说,即便法院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离婚诉讼 财产保全,仍然可以采取以上方法继续冻结。

离婚案件看似简单,实则处处有坑,一有不慎,得不偿失。因此,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把关,可以让自己少走弯路,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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