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财产线索表
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担保材料
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证明。
证据材料
提供案件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
问:财产保全有什么保全措施?
答: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问:当事人为申请保全可以选择什么担保方式?
答:以下四种担保方式,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
担保方式
要求
现金担保
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房产担保
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司法限制、无抵押登记等材料或者证明文件。
保险担保
保险人与申请人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由保险人提供保函进行担保。
信用担保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与申请人签订担保合同,由该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书进行担保。
问:财产保全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答:申请人需要交纳申请费,即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离婚诉讼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问:申请人可以提供哪些财产线索供法院保全?
答: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可供保全财产信息。
举例说明:
(1)存款:需要明确账户号码、开户行,包括支付宝等电子账户;
(2)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需明确不动产具体地址、把不动产权证号;(3)车辆:需明确车牌号、权属人;
(4)股权:需明确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
(5)机器设备:需明确设备权属、设备存放点;
(6)租金收入、工资收入、股东分红以及经查证属实的、被申请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等:需明确相关款项支付人或债权人信息、款项类别等。
问: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法院通知申请人缴交申请费,法院在申请人缴费及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问:在什么情况下,财产保全措施会被解除?
答:包括以下情况:
①被申请人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且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并经法院准许的;
②申请人自愿申请解封;
③申请人未按期申请续封;
④申请人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
⑤申请人申请撤诉且法院准许的;
⑥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⑦被申请人债务已履行完毕;
⑧依法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