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可能会遇到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造成官司打赢了,债权人却拿不到钱的后果。部分债权人不知道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胜诉权益,或者知道财产保全,却不知道怎么申请。怎样才能避免类似情形的发生?这份“保全攻略”请收好!
财产保全是什么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诉讼中或诉讼后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措施。
财产保全应该在什么阶段提起
诉讼前、诉讼中均可申请进行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
诉中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前的诉讼过程,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前财产保全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的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2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信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2.身份证明材料2份,有代理人的,需提交代理手续2份。
3.担保材料1份。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供足额担保。当事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保险担保、现金担保、不动产担保(如房产)、其他财产担保(如车辆),并根据担保物的不同,分别提交材料。申请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以下情形可免于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极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4.申请诉前保全的,除前三项内容以外,需另提交起诉书及证据材料1套。
5.申请费。如申请人未按规定交纳申请费,法院将不予批准财产保全申请。
财产保全的措施及期限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不同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不同。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及时提出续冻或者续封申请。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续冻或者续封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财产保全的解除与后果
当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或者出现法定情形时,财产保全会被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财产保全存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了损失,申请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
财产保全申请书
怎么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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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保全被申请人名下存款账户或其他等值财产,保全限额 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 产生纠纷,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已经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情况,不立即进行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愿以 作为担保。如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申请人愿意负责赔偿,望贵院依法准予为谢!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财产信息,并保全存款账户或其他等值财产,保全限额元。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损害申请人的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申请诉讼中保全离婚诉讼财产保全,请求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财产信息,并保全存款账户或其他等值财产,保全限额元。申请人承诺如因申请保全错误而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