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申请抗诉的条件有什么
离婚案件结案的,由上诉书写撤诉申请书,在法官裁定宣告前提交到法庭。法院经审查觉得胜诉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允许胜诉,不符合条件的,不准胜诉,并依法做出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抗诉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必须是上诉。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非常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申请抗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逼迫当事人申请抗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胜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裁定前。申请抗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背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别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法庭做出判决。申请抗诉是当事人的权力,但是否允许,由法官审查后以判决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还有按抗诉处理的情况。所谓按抗诉处理,就是指当事人其实没有提出抗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早已表明其不乐意继续进行刑事诉讼,因而法官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按抗诉处理的情形是: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收取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拘押,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
3、原告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缴纳而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退还,通知后尚未扣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收取诉讼费用的;
5、无刑事行为能力的上诉的法定代理人,经法庭传票拘押,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按抗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庭传票拘押,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抗诉处理。无独立恳求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抗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须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抗诉处理。
离婚案件开庭后可以结案吗
离婚的时侯有2种方法可以选择,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进行诉讼结婚是须要法官结案开庭审理的,那么要是控告结婚开庭日期定了,想私了怎样办?司法实践中,对开庭日期确定后想私了的,通常会通过胜诉来处理。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过后,宣告裁定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控告的行为。申请抗诉,即上诉在法庭结案受理后,进行公审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控告的要求。按抗诉处理,即上诉其实没有提出抗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早已表明他不乐意继续进行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胜诉结婚的案件,由上诉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胜诉结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常常居住地的,由上诉胜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籍在广东省A地,女方户籍在福建省的B地离婚诉讼撤诉程序,两人登记离婚,现女方觉得夫妇爱情已断裂,经与男方协商遭拒,拟向法庭控告结婚,则有权管辖的法庭依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仍然在A地居住,而男方因离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女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庭是A地法庭,而B地法庭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仍然在A地居住,而男方因离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女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庭是B地法庭,而A地法庭没有管辖权。
3、若女方与男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男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男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庭是D法庭,而A、B、C地法庭都没有管辖权。
4、若女方与男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男方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庭是B法庭,而A、C、D地法庭都没有管辖权。
5、若男方与男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且男方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庭是C地法庭,而A、B、D地法庭都没有管辖权。
三、关于对结婚案件中一些非常情形的法庭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上诉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时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上诉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下落不明或则宣告失联的人提起的有关身分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们讲解的关于结婚诉讼申请抗诉的条件包括什么。通过上文的介绍,离婚诉讼申请是可以在中途进行胜诉的,当然是不能毫无理由的进行胜诉,在结案的时侯一定要有相关的条件。希望能帮到你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