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年7次诉讼离婚未果:称丈夫患精神病曾对其殴打

近日,湖北大冶男子陈女士4年内7次控告结婚一事引起关注。陈女士称,她因不堪患有精神疾患父亲胡大东(化名)的谗言、家暴、监听跟踪而控告结婚。

陈女士的代理律师邓杰提供的多份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至2020年12月,陈女士先后7次向黄石市黄石港区法院、黄冈市蕲春县法院、黄冈中院控告结婚。其中两次因上诉要补充证据等诱因胜诉;一次法庭结案后发觉不符合控告条件,驳回控告;一次中止诉讼;最后三次,两次二审均驳回了结婚恳求,一次一审维持驳回结婚恳求的裁定。

其中,黄冈市蕲春县法院二审觉得,原、被告自愿登记离婚,双方婚后同居生活,应具有较好爱情基础。“目前造成原、被告矛盾的主要诱因是被告身患疾患,需要上诉更多关心和照料,应肩负起家庭生活的重任和照顾被告的职责。”被告不同意结婚、双方爱情未彻底断裂,驳回陈女士的结婚诉讼恳求。

陈女士觉得,她与胡大东同居期间,经常发生矛盾,且被杀害,双方爱情基础并不牢靠;她与胡大东的矛盾并非因其身患精神疾患,而是由于胡大东的疾患经过多次医治,仍未医治,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夫妇共同生活,是夫妇爱情难以为继的根本缘由。

黄冈中院再审觉得,陈女士列举证据不足以证明符合其所称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经法庭裁定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妇义务的”等情形。

胡大东一方称,胡大东是在与上诉结婚后才患有精神病,夫妻爱情未断裂,不同意结婚。

陈女士及其代理邓杰表示,目前,他们正打算提起第8次结婚诉讼。

“此前未接到陈女士的求救。”蕲春县妇联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在关注前述情况后,他们开始着手对此风波的督查。当前她们正与当地司法部门、当事人进行联系。

北京法院离婚诉讼单图片

第二次申请抗诉。

黄冈中院做出终审裁定结果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女子称婚前父亲查出精神疾患,怀疑她外遇并对她窃听跟踪

陈女士称,她是黄石市人,生于1985年。2013年,在一次KTV派对上,她认识了年长她6岁的胡大东。两人恋爱一年多后,便有了离婚的念头。2015年1月,两人举行婚礼,但未领到结婚证。

她说,婚后不到半年,胡大东出现“晚上不午睡、白天不疲倦”的病症。“那时也没想过不和他在一起。”2016年9月20日,他们即将登记离婚。

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12月15日,胡大东被诊断为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病症、偏执型精神病。

陈女士说,胡大东诊断后,她多次带他到市、市级诊所进行确诊、治疗,主动还清他的信用卡债务11余万元。但没想到,他开始怀疑她外遇,在网上订购各类窃听设备置于她包里进行窃听、跟踪。

陈女士追忆称,在得病早期,胡大东怀疑她与女方一位亲戚存在不正当关系。为了证明清白,当时两家人当面沟通、对质。此后,两家人再无联系。“于事无补,他不怀疑(堂哥),也会怀疑其他人。”

陈女士称,让她形成结婚念头的是家暴。2016年7月和12月底胡大东曾两次动手打她,原因均为怀疑她与别人存在不当关系。

陈女士追忆第一次被打的过程时称,2016年7月,她抵达当地诊所复检,在向保安问路时,被胡大东窃听到,怀疑她与女子有染。不久后,胡大东赶赴诊所,将她按倒在地,用力掐其颈部。

随后,陈女士报案。据上游新闻此前报导,知情人士称,黄石民警曾接到过陈女士这次报案,并介入处理。黄石民警已缴获胡大东的窃听设备等违禁品。针对胡大东对陈女士的谗言及家暴行为,胡大东的女儿回应称,他弟弟患有精神分裂症、狂躁症,犯病了就会有上述举动。

陈女士提供的一份疑似胡大东手写的保证书显示,他承认自己动手打了陈女士,表示敬意与懊悔。

陈女士称,发生两次家暴后,2017年2月,胡大东盗刷她两万余元后离家出走,自此,两人开始分居。

对于2017年离家出走一事,相关裁判文书显示,胡大东监护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称,胡大东回老家是为了医治须要。

澎湃新闻注意到,陈女士控告离婚后,相关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中,并未提及家暴、监听等,仅审查确认原、被告之间婚姻事实以及被告重病的事实。

四年七次控告结婚,法院:原告应肩负起家庭重任和照顾被告的职责

陈女士前两次控告结婚,都以她提出抗诉告终。

陈女士的代理律师邓杰4月23日告诉澎湃新闻,2017年2月28日,陈女士第一次向黄石市黄石港区法院提起结婚诉讼,起诉理由是被母亲忌妒、家暴,夫妻爱情完全断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丈夫精神疾患没有医治可能。

不过,当年4月,陈女士申请抗诉,理由是上诉打算向法庭申请认定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8年1月17日,陈女士第二次向黄石港区法院提起结婚诉讼,后以“需补充证据”为由,再次申请抗诉。

邓杰称,两次胜诉都有胡大东不配合精神鉴别的诱因。

2018年4月4日,陈女士第三次向黄石港区法院控告,判决书显示,该院于2018年5月3日作出判决,认为陈女士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控告结婚,依法不予受理。立案后发觉不符合控告条件,依法驳回控告。

陈女士称,2018年7月31日,她第四次向黄石港区法院控告结婚。同年8月21日,因无胡大东的精神病鉴别,黄石港区法院终止诉讼。由于胡大东拒绝做精神病鉴别,2018年8月31日,她抵达胡大东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胡大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陈女士向武汉市新洲区法院申请宣告胡大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判决书显示,胡大东于2016年12月15日被确诊为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病症和偏执型精神病。经查,胡大东常年卧床,与其攀谈,存在受害妄想和忌妒妄想,自制力无,生活完全须要护理和其妻子专门照料。

2019年1月11日,新洲区法院做出裁定:一是宣告胡大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指定胡大东父亲为其监护人。

此后,陈女士于2019年7月、2020年5月先后向胡大东居住的所在地蕲春县法院控告结婚。

两次审理均提及,法院觉得,原告现要求与被告结婚,虽举证否认双方婚前发生矛盾,但尚不足以证明双方夫妇爱情确已彻底断裂,被告亦不同意结婚,故法庭不予支持原告诉求。

此外,在2020年5月那次胜诉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觉得,原、被告自愿登记离婚,双方婚后同居生活,应具有较好爱情基础。“目前造成原、被告矛盾的主要诱因是被告身患疾患,需要上诉更多关心和照料,应肩负起家庭生活的重任和照顾被告的职责”,法院以“被告不同意结婚、双方爱情未彻底断裂”为由,驳回陈女士的结婚诉讼恳求。

法院还称,希望经过本次裁定后,原告能感受到夫妇关系,家庭生活的精髓,能够肩负起整个家庭的担子,今后原、被告只要克服困难、珍惜感情,珍惜对方,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但尚不足证明双方夫妇爱情已彻底断裂。

2020年8月6日,陈女士原告至黄冈市中级法院,这也是她第七次提起结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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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申请抗诉。

夫妻爱情是否彻底断裂成焦点,还涉及精神病人抚养问题

黄冈中院后来做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陈女士提出两部份事实和理由:一是她与胡大东同居期间,经常发生矛盾,且被杀害,双方爱情基础并不牢靠,婚后爱情通常,有胡大东手写保证书和承诺书为证;二是她与胡大东的矛盾并非因其身患精神疾患北京法院离婚诉讼单图片,而是由于胡大东的病症经过多次医治,仍未医治,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夫妇共同生活,是夫妇爱情难以为继的根本缘由。

判决书显示,胡大东声称,矛盾是在开始备孕后,他开始发病时形成,他们在做试管婴儿,说明夫妇关系良好;他被查出精神疾患之前社交等方面都挺好,并无任何迹象,上述保证书是在发病期间写的,他并无刑事行为能力。此外,胡大东称,三年来,他每年七到八万元的药费和生活费都是其儿子负担,陈女士并未尽到义务。

黄冈中院觉得,本案争议焦点为“原、被告的夫妇爱情是否确已断裂、无和好可能。”本案中,陈女士列举证据不足以证明符合其所称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经法庭裁定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妇义务的”等情形。

黄冈中院以“双方夫妇爱情仍未完全断裂,仍有和好可能并无显著不当”为由,驳回了陈女士的再审,维持原判。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导,胡大东的儿子坦承,他也晓得叔叔和婶婶的婚姻难以再继续,他也想过同意二人结婚。但有两个前提:陈女士要掏出一笔钱给妹妹治病;合理分割三人共同买的房屋。

陈女士对此回应称,房子是她卖掉的,还欠债和贷款后早已所剩无几。她每个月薪水只有2000多元,如果胡大东提出的要求在她能力范围内,她会去做。

4月23日,陈女士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她正打算再度提起结婚诉讼。

“此前未接到陈女士的求救。”蕲春县妇联工作人员同日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在关注到陈女士的情况后,开始着手对此风波的督查。当前她们正与当地司法部门、当事人进行联系。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觉得,该案中,精神病人抚养问题或为“破局”关键。

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需要抚养的一方(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力。

张荆解释,法律的这条规定,是我们国家对保护重大病症病人婚姻义务的约束,也就是夫妇一方有义务和责任抚养对方。“对于提出结婚的一方是否为精神病患者承当医药费、是否申请五保户等工作,为此作出妥善的安排后,才能够行使自己结婚的自由。”

但张荆觉得也不能无限扩张夫妇间的扶养义务。否则,因过度保护被抚养一方的利益,而限制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此时应该启动政府、社会救济途径来帮助被抚养人一方的生活问题,而不能用一纸驳回控告的裁定强奸男子的自由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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